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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與文化夢想

2015-08-25


「眾籌」(crowdfunding)早已成為《牛津辭典》所收納的詞語,意為通過互聯網向群眾籌集小額資金,如今從電影、新聞、設計、出版、音樂、繪畫、劇場乃至電子遊戲等等,都紛紛熱議眾籌之道,甚至連冷門的評彈亦列入眾籌的行列了。

「眾籌」此一概念方興未艾,查實乃源自「群眾採購」(crowdsourcing,內地譯作「眾包」),話說2006年,
傑夫.豪爾(Jeff Howe)在美國互聯網雜誌《連線》(Wired)撰文,題為《群眾採購的崛起》(The Rise of Crowdsourcing),當中所論的crowdsourcing對網絡所衍生的產業可謂影響深遠,他在該文指出,一旦將群眾力量聚結起來,小企業大可運用網絡加以分工,從中發現創意,甚或解決技術問題;所謂「群眾採購」或「眾包」,大可理解為一種變相的開放式集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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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眾集資

「眾籌」與「眾包」一脈相承,本來的概念其實就是面向群眾集資,亦即利用群眾力量集腋成裘,那就可擺脫金融機構的審核,讓有夢想之人得以間接融資,並且讓群眾聚集小額投資,從而將一個清晰又模糊的夢想得以粗略剪影出來──據說早在1997年,英國樂隊Marillion通過互聯網,向支持者籌募6萬美元而得以在美國舉辦巡迴演唱會,那就是「眾籌」的前身。

據統計,南韓文化藝術領域的眾籌項目自2011年至今,多達57項,眾籌已成為南韓吸納民間小額資金的主要模式;過去幾年,網絡集資市場更從歐洲發展至中國及香港,據美國Massolution公司的「眾籌產業研究報告」所顯示,2012年全球通過眾籌所籌集的資金總數高達27億美元,項目則超過100萬個,及至2013年,全球眾籌總額已達51億美元。

眾籌可分為四種模式:回報、捐贈、債權和股權;中國及香港的眾籌則仍然以捐贈形式為主,美國Crowdfund Capital Advisors曾參與編寫世界銀行《發展中國家眾籌潛力》(Crowdfunding's Potential for the Developing World)報告,當中有此意見:眾籌改變了傳統融資方式(諸如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等),變得更有效率和影響力,從而成為專業投資者的選擇之一。

世界銀行2013年《發展中國家群眾籌資潛力》報告估計,發展中國家約有3.4億人口有條件通過眾籌向社區企業集資,在2025年有潛力為眾籌注入960億美元資金,其中又以中國發展潛力最大,注入資金可望搶佔半數以上,預計最高將達到500億美元;此所以中國的眾籌呼聲此起彼落,而首屆世界眾籌大會將於今年10月在貴陽舉行,屆時可望成立眾籌金融交易所,在網上掛牌發行交易。

顛覆性潛力

香港紙媒近日紛紛結業,有新聞業者探聽紙媒能否以眾籌方式殺出一條血路,皆因香港暫無法例規管眾籌的法例,而眾籌參與者則來自全球,基本上沒有地域界限,但問題在於紙媒人的思維方式——斷斷不可以舊有思維與倫理去應對網絡時代的新挑戰,否則只是新瓶裏的舊酒吧了。

眾籌出版在歐美發展迅速,從而將傳統出版與顛覆性網絡出版之間的衝突不斷整合,儘管仍處於探索階段,不少經驗教訓倒值得借鑑,尤其是面對眾籌所包含的網絡基因及顛覆性潛力,似乎還沒有足夠的認識,一旦移植到中國──相對於香港,中國的眾籌監管似乎更有迫切性,論者認為此乃市場未來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仍需深化探討及深刻反思。

至少要明白眾籌並非一劑可治百病的萬能藥,當中還有一定風險和不確定,通過創新科技,可望加以監管及保護,尤其是在本質上乃變相的捐助,必須依靠支持者才得以籌集資金,弱勢的文化、藝術項目才可以持續發展而繼續創作;眾籌具有顛覆性潛力,一直在改變文化創意產業,不光是新興的民主化融資渠道,更是全新的營銷模式所造就的產業文化。

同時亦要明白眾籌雖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但決非無償捐款,所有項目都必須講求合理回報,至少應盡其所能,為支持者爭取相應回報;網上眾籌既是一個中介媒體,至少應具有合理目標——為文化意義上的弱勢者圓夢的同時,亦應為文化支持者爭取合理權益。

撰文 : 占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