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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文幽靈的悲哀

2014-07-22

7月16日是香港書展開幕的大日子,根據過往統計,入場人次近百萬人,非常誇張。如此盛大場面,大家卻一直在問,為何香港人不愛看書?

相對於內地及台灣,香港人不愛看書是事實。但,說句公道話,香港很多書寫得不好也是事實。在香港出書有幾種模式,其中一種最常見的,莫如由名人出書。而在香港寫書並不容易,作為名人著作的「幽靈寫手」(ghost writer),更是非常低賤的工作。

Image description 香港書展已舉辦至第二十五屆,入場人數每年都有增幅。

沒名沒姓的委屈

聽說荷里活名人出書,當中有43%聘用幽靈寫手(會否太少?)至於香港有幾多,出版社老友也說「很多,非常多」。

名人出書,依仗名氣,也許未至於張愛玲引述她那機智的姑姑說:「一個人出名到某一個程度,就有權利胡說八道」,但名人不是專業作家,由他們親自撰文,或者由出版社聘用「幽靈寫手」代筆,卻因出價低賤,任再精采的內容,也難以寫成一本好書。

未說香港幽靈寫手的報酬如何「低賤」之前,先說寫書的滿足感。一本書,寫手是幽靈(無名),還是一個人(有名),主要由該名人決定是否刊登在書上,很多名人不願意,於是寫手們變成沒名沒姓的幽靈。

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在五十年代出版一本自傳,名為Profiles in Courage,令他獲得普立茲獎(Pulitzer Prize)。但那個年代,一直有傳此書的幕後代筆,其實是他的首席演辭寫手Theodore Sorensen,但無論是甘迺迪本人或Sorensen都予以否認,Sorensen甚至一度簽署宣誓書以茲證明。

直至很多年後,甘迺迪已去世,Sorensen才向記者說出真相,他指,該書由他草擬多個章節,而且是甘迺迪付費,是受薪工作。他認為自己在這本書有一個重要角色。Sorensen在數年前去世,有報紙形容他「擁有天賦才能,卻半生為甘迺迪隱姓埋名」。

幽靈寫手不單被隱去姓名,有時甚至不能發聲。暢銷英文書The Ghost數年前被拍成電影《影子滅殺令》(The Ghost Writer,又譯《獵殺幽靈寫手》)由伊雲麥葵格、皮雅斯.布士南主演,講述一個幽靈寫手,為退休總理撰寫回憶錄期間,被捲入政治漩渦的故事。原著小說,有一句「You're very loud,for a ghost.」(作為幽靈,你太愛說話。)又有一句「A ghost must expect no glory.」(幽靈不要期望分享榮譽),可見幽靈寫手有多委屈。

出版社老友近日跟占飛談天,詳述一本由名人掛帥,並由幽靈寫手代筆的書,成本如何分配。在香港出版一本書,第一版通常印刷二千本。這是平均數,而內地標準是一萬本。每本書的零售價,假設定為$78元(還沒計折扣)。那麼,它至少要賣出約1400本,即總收入約10萬元,才能收回成本價。而,在香港能賣出1400本的書,已屬輰銷,食譜、旅遊、被人包底除外。

 

文學事業的不堪

近年紙價急升,單計印刷費,二千本設計簡單的書,就要3萬元,即每本紙價為15元。10萬元總收入,減去3萬元紙價,剩下來有7萬元,要支付出版社、運輸、書店、平面設計師、作者費用(視乎合作條件,有些作者不求錢),七除八扣後,那還下剩下多少稿費給幽靈寫手?

答案是:以一本書平均5萬字計,約有1萬至2萬元的稿費,即是0.2至0.4元一個字。而在香港報刊撰文,一般freelancer稿費也有約0.5元一個字,可見幽靈寫手的待遇,有多不堪。一如錢鍾書談文學事業是「鄰近着飢寒,附帶了疾病」。

這樣的稿費,兼這樣費時的工作,能吸引幾多有功力的寫手參與製作?聽說有大財團或公營機構作背景的刊物,可付出8至10萬元甚至更高作為一本書的稿費,但那畢竟是少數。

也不是所有名人作者,都不願意跟寫手分享成果,譬如為蘋果教主Steve Jobs執筆自傳的Walter Isaacson,其實他是前CNN的CEO及New York Times的編輯。當一個寫手有份量,有頭銜,他早已是一個「人物」,有叫座力,屈就為幽靈的機會似乎大大減低。

Image description 電影《影子滅殺令》講述一個幽靈寫手,為退休總理撰寫回憶錄期間,被捲入政治漩渦的故事。

Image description Theodore Sorensen在甘迺廸去世後,剖白自己是Profiles in Courage的幽靈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