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二戰後最才貌雙全、艷壓群芳的第一夫人積琪蓮.甘迺迪(Jacqueline Kennedy)是「親法派」(Francophile)。她法語流利,訪問法國時,可以跟當時的法國總統戴高樂法語對話。她平日愛吃法國菜,愛穿法國時裝。
只要她出聲,相信任何法國名牌設計師都願意為她度身訂造一身打扮。積琪蓮沒有這樣做,仍穿美國設計師設計的時裝。風格模倣法國,無妨;但用法國設計師,不就等於說國內無人?
後來她成為時尚偶像和風格模範,扭轉美國女性拜倒歐洲名牌裙下的潮流,提高了美國設計和名牌的國際地位。彭麗媛用國貨,理所當然,何須抬舉?亦不必高度讚揚。到她做到積琪蓮.甘迺迪般提攜國產設計成為國際名牌時,才給她戴上高帽也不遲。
雖然說第一夫人之名不算低貶女性,卻依然帶有男尊女卑的意味。不然,為什麼對第一夫人就評頭品足、要求第一夫人要打扮出眾、儀態萬千?對第一先生就沒有同樣的要求?國家領導人帶着「見得人的第一夫人」就加分,帶着「見得人的第一先生」就無所謂加分?說到底,還是傳統「英雄要配美人」的思想:有權有錢有地位的男人,應該有個出得廳堂的女人配襯他。英女皇、戴卓爾夫人、德國女總理默高爾卻不用。
新中國成立後頭四十多年,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是:婦女能頂半邊天。男女應平起平坐,女子不再是花瓶。偏偏彭麗媛卻說:「我永遠在一個從屬的位置。」今時今日,除了基督教的原教旨主義者外,恐怕很少妻子依然像以弗所書第五章二十二節說的「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如同服從主」。
根據英文版聖經,服從是submit,不是obey(順從)。占飛的詮釋,順從只是聽話、照辦,可以心裏不服。服從則是內心同意及贊成對方的看法和主張,願意順從,所以對主要由心出的「服從」。丈夫說的妻子認為不對,就不可能服從,頂多順從──如同打工仔心裏不服,上司老闆的吩咐也要照辦。夫妻間最理想是互相服從。分歧、矛盾無法調和時,總要有人一錘定音,那當然是妻子順從丈夫了。
從屬,即是說下屬要順從上級。心裏服,固然順從;心裏不服,也要順從。就算不贊成婦解的西方女性,恐怕都不會認為老婆是老公的從屬;就算男女之間無法絕對平等,夫妻亦只是拍檔和「戰略夥伴」。美國社會學家紀登思(Anthony Giddens)便在《親密關係的轉變》(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一書中指出,發達國家城市人的愛情及夫妻關係是「匯流愛」(confluent love),男女平等協商,「給和受」(give and take)一清二楚,合則聚,不合則散。你贊成也好,反對也好,「匯流愛」的確漸漸成為大都市男女關係的風尚。從屬,已慢慢退出歷史舞台矣!看看奧巴馬和第一夫人米歇爾,你覺得米歇爾是奧巴馬的從屬嗎?她願意當從屬嗎?
占飛並不反對或看不起彭麗媛自願「在一個從屬的位置」。這是她的選擇。尊重女性的話,應該尊重她的選擇。只是:內地不聞「婦女能頂半邊天」的聲音久矣,居高位的巾幗比例沒有增加,反而減少。
另一方面,全球掌權的女性愈來愈多,「永遠在一個從屬的位置」的第一夫人已愈來愈少。彭麗媛可否學學伊蓮娜.羅斯福那樣為婦女的權利和權益奮鬥,為中國婦女搶回半邊天?
(文:占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