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著名街頭藝術家Invader的作品上周首次在港拍賣。兩件作品經蘇富比合共拍出逾250萬元的高價,刷新他個人作品的拍賣價!
然而,寫出來何其諷刺……因正正是一年前,這位藝術家神秘訪港,在街頭留下大大小小約五十幅作品,卻被路政署以「維修及保養」為由,遭移除估計達八成作品——換句話說,這個相當不識貨的政府,剷走市值以千萬元計的國際藝術品!
上周出發到外地的Invader以電郵接受本報獨家專訪,他指事件「十分諷刺」,對於作品去年被剷走,他覺得「心碎了」。
Invader來港五次,最早是2001年,總計在港留下七十三幅作品。他估計,當中有八成已被剷除,僅餘少量在私人樓宇外牆上,包括天后興發街歌頓大廈的一樓外牆,以李小龍及街霸遊戲機作靈感的《HK_67》,至截稿前仍安然無恙。
他的作品別樹一格,受經典電子遊戲「Space Invaders」啟發,以馬賽克(mosaic)製作人像或角色,至今「入侵」六十一個城市,製作共三千零五十八幅作品,可惜不少都被政府毀滅。
Invader不是在一夜之間完成裝置的,譬如去年來港,近五十件作品先在巴黎製作,然後空運到港。在深夜無人時分,他率領一至三位助手,在數分鐘內「裝嵌」成功,遍及港九公眾場所及私人物業。
問他為何免費服務大眾,況且有可能惹上官非?
他說,為了帶藝術給公眾,而「正因為困難,才感到刺激及具革命感」。
這次蘇富比的拍品《別名:香港第58號》靈感來自李小龍,買家是歐洲客。對Invader來說,李小龍的港產電影陪伴他成長。「他是十分強烈的文化符號,代表正義的香港英雄。」
此作品連同另一幅《別名:紐約第145號》於去年通過他的經理人,出售予香港一位藏家,然後在今年被拿上蘇富比拍賣,《別名:紐約第145號》最後拍出562500元。
Invader指,「我的作品可躋身在蘇富比這間首屈一指的拍賣行,代表我的『侵略計劃』(invasion project)有認受性。」他覺得藝術世界愈來愈開放,可接受不同形式的創作。
對於港府去年鏟走他的藝術作品,他以「心碎了」作回應。在他的觀念,街頭藝術是贈送香港居民的禮物。不過,他同時認為這是好的先兆。「人們初期總是抗拒新式藝術,像以往的印象派或艾菲爾鐵塔。而政府對藝術的反應往往是落後的。」他回應本報時說。
佔中留痕
訪問前,記者到他的Instagram泡了一會兒,赫然發現去年雨傘運動期間,他重臨香港,並留下照片——當然只是拍到他的背影了,他穿上灰色外套,在金鐘的馬路上行走。
「對,我來過。那時香港學生仍在街頭,那是很好的體驗。他們有組織,而且很和平。我們還交換貼紙呢……我也製作了一件作品《HK_75》,就在他們的帳幕旁,但有人告訴我,它亦被移除了。」
不知哪位學生有幸見過這位神級藝術家還跟他交換貼紙呢?又有誰移除那件可能價值連城的《HK_75》呢?已無從稽考。
「佔領區滿布藝術創作,你有何看法?」記者問。
「我對那些藝術品留下深刻印象,色彩繽紛的帳幕、空蕩蕩的馬路、政治宣傳品、雨傘、各式各樣的裝置藝術……十分超現實!」Invader道。
「將來,你還會『侵略』香港嗎?」記者問。
「會,希望啦,還有些好地點,我未『掂到』(hit)呢!」他道。
那我們應如何分辨藝術與破壞呢?
「問題取決於塗鴉的人,目的是什麼?是創作還是破壞?」他答道。
法律問題
若有私樓業主的外牆被Invader放置藝術作品,先別太開心,因大律師陸偉雄說,作品的擁有權並不屬於該名業主。
「私樓外牆是公眾地方,該作品的擁有權可被視為屬於大業主。」他道。
至於什麼是大業主?他指要視乎樓宇類型,比較普遍是業主立案法團。「私樓外牆可租給廣告商,放置大型廣告牌,而這些租金通常撥作管理費之用。」他道。
「假如業主在深夜時分靜悄悄拆走藝術品,然後再賣給別人,那有法律問題嗎?」記者問。
「理論上業主可辯稱這是刑事毀壞,然後自行清除。除非有人說他是物件主人啦,否則難以控告他盜竊罪。」他道。
然後,陸偉雄搞笑地呼籲:「希望Invader快些來我家的外牆做裝置藝術啦,我十分歡迎呀!」
不過,對於政府去年可能剷走市值千萬元計的藝術品,他指能理解政府立場,卻同時希望當權者可以開明點。「以往也有曾灶財證明墨寶有價,實在十分矛盾。」
那麼,與其政府將Invader的藝術品送進堆填區,倒不如移至藝術館?當中有沒有法律問題呢?
「我看不到有問題,可能藝術家會更加開心呢!」他指,當藝術家在公眾地方如馬路塗鴉,作品的擁有權就屬於政府了。
這會否是可行的方法?
拍賣新貴
負責是次拍賣的蘇富比亞洲區董事杜依舜(Isaure de Viel Castel)有另一個看法。她說,最好由政府委託藝術家在特定地方創作。「法國有間兒童醫院,名為Necker,他們就委託了Keith Haring設置藝術品,去年完成維修。」Keith Haring死後遺下大量塗鴉作品,遍及紐約街頭和地下鐵路。
「若政府出面將作品移至藝術館如M+,會否好過送去堆填區呢?」記者問。
她認為很難說,指「那政府應該在事前諮詢該藝術家」。
杜依舜來自法國,被公司派駐到港約一年。她指,街頭藝術在世界各地都被政府清洗,不獨是港府,西方國家如法國、英國也有同樣情況。
她說英國有名的塗鴉藝術家Banksy的作品,數月前也被英國政府移走。Invader在巴黎的作品亦被法國政府大量剷走。「但是,隨着拍賣成績,希望政府可以更關注街頭藝術品,它們是很有價值的,政府還可將它轉為旅遊勝地呢。」
這是蘇富比首次拍賣Invader的創作,杜依舜形容成績很好。她說,Invader的作品曾在其他拍賣行出售,主要在法國,但這幅《別名:香港第58號》按面積計,是拍賣以來最大幅的。拍賣時有三個為買家爭奪,經八九口價成交。
「你怎樣看街頭藝術的價值?」記者問她。
「以往街頭藝術被視為惡意破壞,但現時已屬於當代(藝術)的市場。最厲害的Banksy,我們已拍賣過很多次,從紐約到倫敦……現在我們有Invader,證明街頭藝術品的市場正擴大,人們漸漸看到市場價值。在傳媒報道下收藏家的興趣愈來愈大,它成為新興市場。」
她補充說:「街頭藝術是屬於街頭的,無人可移動,也無人可賣出,因此原本並無『商業價值』,除非藝術家私下賣出作品吧。」
撰文:譚淑美
攝影:郭錫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