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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顧小培:服藥減肥

顧小培 |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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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來說,暴飲暴食(Gluttony)是七種「重大惡行」(Seven capital vices)之一。其餘六種是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色慾。有一齣電影(港譯)《七宗罪》,其內容正與這七項「罪」有關。這裏的所謂「罪」,當然不是法律上所定義的「犯罪」(Crime)或Criminal Offence,而只屬宗教上的「犯罪」Sin而已。有人更將它們稱為「七罪宗」;說所有惡行皆因它們而生,故它們是「罪」的「本宗」。

暴飲暴食可帶來「肥胖」。肥胖並不是罪,但算不算是病?過度肥胖肯定會引出不少健康問題,例如心臟病、關節勞損、糖尿病等。但一直以來,沒有一個國家的醫學團體正正式式把肥胖界定為病;充其量,只視之為可導致多種身體不適的「風險」(Risk)因素之一而已。因此,藥廠並不太熱衷研究「能減肥」的藥。

去年6月,美國醫學協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終於同意肥胖是一個病。這樣一來,患肥胖「病」的人可以服用「減肥藥」,之後向保險公司討回藥費。

一間叫Vivus的藥廠,去年7月獲得美國FDA的批文,准予出售一個叫Qsymia的減肥藥。批文到手後,公司花了近5000萬美元推廣,但第一季收入卻不足400萬美元。問題出在哪裏?

有狹義及廣義原因。狹義原因關乎藥的本質。此藥屬複方,包含了Phentermine及Topiramate兩個成分。前者能刺激腎上腺,令人忽略/忘記飢餓,以及沒有食欲。但腎上腺素同時會刺激心臟,以致服藥者有血壓上升、失眠、心悸以致感到「囉囉攣」等不良副作用。有些人在這情況下,反而會拚命吃東西,尤其包括熱量非常高的朱古力。這自是與「減肥」的目標背道而馳。

另有廣義原因。在於很多人認為「肥胖」之起因,只是「自制力不足」,以致不能抵抗食物的引誘;而自制力之所以不足,乃是源自意志,以及得過且過的怠惰。有人甚至將肥胖的人界定為懶人。從這個想法作為出發點,吃藥並不是減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