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些玻璃瓶燈,五顏六色,繽紛有餘,但没有依同志彩虹旗的六色排列,並沒有甚麼意圖宣揚任何同運信息,況且戶主是帶着四個子女的寡婦,根本不是同志,這些隣居也未免小題大做,恐同也超越理性,已達談虎色變,杯弓蛇影的程度,應列入需要治療,尋求協助的個䅁。看,恐同(Homophobia)不止傷害同志族群,它傷害所有人。
所謂的同志彩虹旗,是指美國三藩市設計師Gilbert Baker為同志社區設計一面旗,在1978年6月25日的三藩市同志遊行中第一次出現。當時的設計共有八色-粉、紅、橙、黃、綠、青、藍、紫,在遊行中使用共有兩支,都是Baker和義工們人手染製。那年11月27日,當第一個公開自己性取向的市議員夏菲米克Harvey Milk在三藩市市政府被槍殺後,同志社區反暴力的聲音高漲,對彩虹旗的需求大增。Baker找製造商大量生產時,才知道當時的技術仍未能漂染粉色,因此只能做出七色彩虹旗。在下一年的同志遊行,當彩虹旗垂直懸掛在燈柱上時,才發覺中間的綠色剛好跟燈柱的尺寸和顏色太相近,變成隱蔽了。為此,大家商量後,決定將青色拿走,便成為沿用至今的六色同志彩虹旗。而每一種顏色代表的意義如下:
紅色代表生命(Life)
橙色代表癒合(Healing)
黃色代表陽光(Sunlight)
綠色代表本性(Nature)
藍色代表安寧(serenity)
紫色代表靈性(spirit)
我得強調,無意倡議彩虹的象徵和使用只限同志社群獨家專用,但在香港,這種多顏色的設計為數之多已近乎濫,隨街走幾轉,總見到十個八個,單單是「週年清貨大減價」,每個字都用上不同顏色,真的有此必要嗎?你可以說它們並不依同志彩虹旗的六色排列,應該沒有抵觸,但當人人都是彩虹般六色七色的吸引眼球,大家又如何去分别甚麼是甚麼?如果認為彩虹多色能代表多元和包容,能令你的產品和公司形象加分,但當有人以為你是支持同志的組織時,而你會介意的話,你並不是真的多元或包容啊。
在香港,作為同志和同志組織都特別難,連一個普世通用的標誌也被盜用、濫用,絕對是被透明。有幾個出名的藝人出櫃,看似開明,實際上,很多人認為,全城的同性戀者就只是那幾個人,不以為然,視而不見,還認定沒有歧視存在。其實在某程度下,應該多謝那些在Facebook上誤貼彩虹大頭相的烏龍人士,他們終於能體驗到被認為是同志的驚惶失措,而他們急於改回頭像和澄清,也正好說明,恐同在這個保守的社會,其實是Alive and w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