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若真的有火災出現了,當然須求外界相助,將其消弭。但回想起來,當初自己如果曾做過預防措施,令火根本燒不起來;或若一旦發生,能令其馬上被制止,那不是更好?這不但須有「未雨綢繆」的警惕之心,更屬「求人不如求己」之舉。
沒錯,香港有「長者2元乘車優惠計劃」、有「生果金」、有「長者生活津貼」,部分人在退休後還享有強積金、退休金,但如果早就安排好自設的「安全網」,例如宏揚中國傳統的孝道,令子女抱有回饋、反哺、供養父母的意識,視之為理所當然,那不是更好?現有人傾向將「養老」的責任,硬性規定由政府/社會肩負,不啻是緣木求魚。這樣做,不但有悖人情,自欺欺人(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現今人均壽命不斷延長,社會中老人所佔比例只會是愈來愈大,現實中更是不可行。
有人說,要想養兒防老,已經不可能了。這個年代的年輕一輩哪肯聽?非也,事在人為。不去培植,永遠做不到。
今天有不少人死於癌症。在香港,癌症可能是第一號殺手,與心臟病/冠心血管疾病及腦血管疾病並排頭位。面對這情況,我們須趕緊施行哪些方面的措施?答案是:最基本的應是改善自身「防癌」的能力,更優先於(在知道自己患癌後,用盡千方百計去試圖)治療。有人說,說得容易,癌要來時,全身都有可能出現,要防癌,哪有可能?非也,事在人為。不去做,永遠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