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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Priscilla:數碼時代,何謂擁有?

Priscilla | 2014-08-12

我有不少朋友,看書喜歡實體書,因為有書香、有質感;聽音樂還是喜歡買CD,不喜歡下載、不喜歡串流,嫌音效遜色。捉摸到的,才算擁有。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是金牛座的關係,我比較實際和貪方便。書籍雜誌,有電子版的話,我會選擇用平板電腦看電子版。一來方便,需要的時候還可以一邊看一邊查字典、highlight 重點;二來輕鬆,當年就試過帶著我至愛的四吋厚硬皮版哈利波特跟好友去旅行被無情嘲笑,還有那些雜誌(尤其是外國的時裝雜誌)的重量可不是說笑的;三來慳位,尤其是家中幾個書櫃已經是double park也還是滿了… 有些雜誌, 例如Wired Magazine,假如你看過它的印刷版和電子版, 相信你也會同意電子版才是它應有的歸宿。從前如果有香港未有供應的書籍和雜誌,要到書店或者上網訂購,然後望穿秋水等它寄到香港;又或是趁外遊時購買,然後當苦力把它們抬回家。現在,一切都在彈指之間, 不消一分鐘便可以完成購買和下載整個程序,而且價錢,特別是電子版雜誌,一般都比實體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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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候聽歌是用卡式錄音帶的,最流行的是Sony Walkman,然後出現了CD、mp3、itunes / iPod… 每次有新的媒體出現,都會把舊的媒界給淘汰掉,機器、唱片都要重新添置。同一首歌、同一隻唱片,因為載體不同了,都需要重新購買。如是者換了幾次音響,幾部Walkman / Diskman / mp3 / iPod ,幾部電腦之後,CD 堆積如山,已經上載的playlist 因為換機換電腦卻又變得混亂一片… 當香港開始有音樂streaming 服務提供,我第一時間便參加了,並在短時間跟家中九成的CD 「斷捨離」,只剩下有紀念價值的放在櫃裏當收藏品。音質有分別嗎?坦白說,流行曲的話, 不覺得有太大分別,不算樂迷的我 其實也不太在意。古典音樂的話,最好當然是到音樂廳聽現場的。
“Anything that can be digitalized will be digitalized.”

其實怎樣才叫擁有?對我來說,實體也好、數碼也好,需要的時候,可以翻閱,可以品嚐,可以重溫,已經足夠。更何況,其實不少書籍雜誌音樂, 其實都只是用作單次、或短期的消費。有收藏價值的作品,畢竟只屬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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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篇文章,本來是我在「主場新聞」的下一篇博文。沒料到在那一個星期六,「主場新聞」宣布即時停業。新的文章,沒有機會在「主場」刊登;舊的文章,也即時被蔽屏。偏偏在這時候寫這篇數碼時代何謂擁有的文章,彷彿有點諷刺。
還是這麼義無反顧的擁抱數碼媒體嗎?我問自己。然後,我想起家中已經再毋CD 唱盆,電腦亦沒有Optical drive ,留念的CD收藏,徒具軀殼。科技,本來就是會不斷向前,不斷淘汰。數碼化,是大勢所趨。當然,現在我也明白,數據儲存在自己,還是別人的硬碟 / 雲端,是有分別的。假如有朝一日Amazon 結業離場,今天我所「購買」的所有電子書,其實都會灰飛煙滅。擁有,在數碼年代,是「長期租借」的意思,我們購買的,其實是一個使用的權限。足夠嗎?權衡利弊,我覺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