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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廂十大討厭行為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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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孭嘢人」短片出街,全城聲討,又一公關災難示範。豐子愷在《車廂社會》散文寫過:「我們乘火車不必看書,但把車廂看作人間世的模型,足夠消遣了。」占飛以下列舉十大討厭行為,尋常得很,天天上演。

要數港鐵車廂內的討厭行為,的確有排都未數到背包客,最重要是根本沒幾多人見過背包客像短片的青年一樣,大搖大擺橫衝直撞。

占飛選出十個最常見的厭惡行為,排名不分先後。

一,高聲談話雞啄唔斷,若坐的是巴士,後方乘客更如大喇叭般不停精神虐待前方乘客;二,水貨客非常熟練的拉喼「活動」──步速極快完全不顧旁人直衝而行;三,蹺腳或架起二郎腿,鞋底貼近旁邊乘客大髀3厘米仍悠然自得;四,夏天穿背心或短袖衫,雙手拉槓恍如玩引體上升般胳肢窩露出兩個「海膽」的「蒙古大汗」;五,用不同方法佔據大量空間的人(以股霸柱、以袋佔位,通通是老生常談)。六,開門即爭先恐後上車,不讓乘客先下車(印象以東鐵線為多);七,容許孩子腳踏座位的成人們,他們的觀念是孩子雖然踩過狗屎但鞋子遠比成人的乾淨;八,站着的乘客,愛以屁股對準座位上的乘客,一聲不吭放出「化學氣體」;九,聽的音樂太美妙、玩的遊戲太有趣,開speaker跟眾人分享;十,脫鞋彈鼻屎剪指甲隨地便溺當然也是厭惡行為,但幸而不算「常見」。

印度禁帶肢體

日本鐵路的車廂雅靜,因車內明文禁止使用手提電話;英國鐵路公司Merseyrail禁止乘客放腳在座椅,犯規將被判罰約120英鎊,規例已有逾120年歷史;印度新德里鐵路公司禁止攜帶骨灰、骷髏骨、人類肢體(事實上,每個乘客都擁有一副骷髏骨及各式肢體,條例寫得不清晰,令人啼笑皆非。)這個最高罰款約500多港元,算是頗高。

其他罰則包括在列車車頂及其他非乘客範圍搭「順風車」,罰款只是50盧布(約6港元),難怪那些充滿異國風情的列車奇觀,到今天仍能看見。

香港的列車車廂是否最惡頂?當然不是,至少我們這方面的風化案比例算低。身邊有女性朋友指出本地公共汽車兩大黑點:其一,巴士近車長位置的長椅,女性坐下來會突出膝蓋;以及電車上層單邊位,女性坐下來時突出膊頭,這兩點都剛好對正一些站着的鹹濕佬的「小弟」,路程「顛簸」,「小弟」就趁勢碰過來,但畢竟都是少數。若發現蠱惑,女性朋友向他們厲聲說句:「可唔可以唔好哄埋嚟?!」他們一般都會尷尬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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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佔六個位

豐子愷寫過一篇散文名為《車廂社會》(1935年),以車廂反映人生百態。首先提到火車在早年是新奇之事,市民視它如攝影機一樣為危險的東西,如「火車厲害得很,走在鐵路上的人,一不小心,身體就被輾做兩段」。又說火車「邪氣」。至於豐子愷自己,首次搭火車的感覺是「身體被裝在一個大木箱中,用機械拖了這大木箱狂奔,這種經驗是我向來所沒有的」。當所有新奇刺激的感覺退去,坐車變成常規,他開始抱怨。

「同是買一張票的,有的人老實不客氣地躺着,一人佔有了五六個人的位置。看見找尋座位的人來了,把頭向着裏,故作鼾聲,或者裝作病人,或者舉手指點那邊,對他們說:前面很空,前面很空。」

今天的乘客使用手機,發出吵耳噪音;那時的人看報,同樣惹人厭惡。文章說「逢到找尋座位的人來了,把報紙堆在大腿上,把頭鑽出窗外,只作不聞不見。」

舊文學寫列車,總有份神秘情懷,那時社會人口不多,車廂不會擁擠至今天的程度──金鐘站每晚都像蘭桂坊過萬聖節般人如潮湧,地下鐵碰着她,誰還會呆呆地想某人是女神,而不是一馬當先佔據座位呢?

撰文 : 占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