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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飛:人生意義與道德聖人

2019-01-28

中國傳統儒家的教育理想,可見於《大學》開宗明義所說的三綱八目。三綱是「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八目則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三綱八目是為了培養讀書人做官:先格致誠正修,修養成材,才能齊治平。

這個教育理想,簡單點說,就是內聖外王。內指內在的品格修養,最高境界就是做聖人,其次就是做賢士。做到聖賢,便備受尊崇。儒教三祭:祭天、祭祖宗、祭聖賢。祭天為了上通天,祭祖祭聖賢是下達地。三祭就是表示:民族生命與宇宙生命合一。

在中國傳統中,聖人地位至尊無上,因為聖人已達到「止於至善」的境界。可是,曾在哈佛任教的美國哲學家蘇珊吳懿芙(Susan Wolf) 卻偏偏在〈道德聖人〉(Moral Saints)一文中提出,人不必甚至不應追求成為道德聖人。文章開首,吳懿芙寫道:「我不知道有沒有道德聖人。有的話,我樂於知道我及我最關心的人,沒有一個是道德聖人。」這豈不是和儒家抬槓?

Image description 美國哲學家吳懿芙將道德聖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愛之聖人」,另一類是「理性聖人」。圖為德蘭修女。

黃金中道

何謂道德聖人?吳懿芙界定為「一個人的每個行為都可以有多『善』(Morally Good)就有多『善』,品格能有多高尚就有多高尚」。容許我代她舉個例子:《新約馬可福音》第12章記載,耶穌在教堂裏看到不少財主投錢入錢箱。一個窮寡婦前來,投入兩個銅幣,只值幾分錢,耶穌卻說:窮寡婦的捐獻比其他人都多,因財主只捐出閒錢,而她卻捐出自己的身家。這寡婦的捐獻,便是吳懿芙界定的道德聖人的行為。她是否道德聖人?還要看她是否「每個行為」都如此。若然她所做的一切都「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她便稱得上是道德聖人。

那為什麼不必甚至不應做道德聖人呢?吳懿芙將道德聖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愛之聖人」(Loving Saint),他/她是出於愛心,歡天喜地的行「善」,並且畢生以行「善」、做好事、「成德」為人生目標。

另一類是「理性聖人」(Rational Saint),他/她和「愛之聖人」同樣以做好事為人生目標,卻不是出於愛心,也未必歡天喜地的行「善」,而是覺得他有責任回饋社會,幫助孤苦可憐的人。周潤發表示:他會將數以億計身家全部捐出,究竟他屬於「愛之聖人」還是「理性聖人」?德蘭修女畢生行「善」,是出於愛心?還是出於天主教徒和修女的責任感呢?

無論成為哪類道德聖人,吳懿芙認為都不值得鼓勵,因為道德聖人偏重行「善」,整個人生圍繞着道德,生活會變得寡樂少趣。一個有意義(Meaningful)的人生,不應以成全道德為本,這是吳懿芙跟儒家最不同之處。儒家以仁義為道德之本,誠意、正心皆為了成全道德。吳懿芙的講法有點像亞里士多德,他認為做人既不應完全無私,也不應完全自私,應行黃金中道(Golden Mean),不過分,也無不及。最好的生活就是既和朋友親人關係和諧良好,力所能及,則幫助陌生人。只親自己的親友,對外人冷漠、蔑視甚至排斥,固然不對。為了行「善」而冷落了親友,同樣不對。

Image description 美國哲學家吳懿芙

寡趣乏味

吳懿芙指出,人的行為,部分是道德行為,部分是「非道德」(Non-moral)行為。兩三知己,把酒言歡,屬於「非道德」行為。見孺子入於井而伸出援手,是道德責任。見死不救,則是不道德。捐款賑災,只是值得讚賞的道德行為,不是道德責任。不能說不捐款就是不道德。道德聖人最大的毛病是混淆了兩者。吳懿芙和亞里士多德都主張,要過快樂及美滿的人生,不能只盡道德責任,還要好好的享受一些「非道德」行為,例如煲電視劇,跟好朋友八卦,陪孩子玩電子遊戲……吳懿芙更聲言,任何道德理論(Moral Theory)若貶低或排斥「非道德」行為,輕視日常生活中的情趣或小確幸,便不是能指導人過美好人生的理論。

儒家理想中的君子/知識分子,若認真的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便等於要做道德聖人,難免太沉重、寡趣乏味,算不上是快樂及美滿的人生。陳義太高,非一般人可身體力行,反會製造出口是心非的假道學。也許這解釋了為什麼中國二千多年來那麼少聖人!

撰文 : 占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