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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榕博士:結婚與離婚

2019-12-09

婚姻的實質往往與法律規定分歧,很多婚姻中人,好像離了婚一樣,各不相關;而很多離婚多年的配偶,卻千絲萬縷,好像一直沒有分手。

怪不得我的老師Minuchin,會對一些常年彼此冷漠的夫婦發問:「你們離婚多久了?」

 

又會問一些離婚多年還糾纏不清的男女:「你們什麼時候才打算真的離婚?」

記得有個失眠的8歲小孩,每晚都睡不成眠,因為搞不清一個問題,他問:「結婚是合在一起,離婚是分開,這是兩個不同的方向。他們說離婚是因為不快樂,但是現在過了4年,他們還是沒有快樂起來,那又為什麼要離婚?」

是離是合,別說這孩子搞不清楚,有時連婚姻治療師也弄得糊塗。

離離合合

關鍵在於結婚是「結合」,離婚是「分離」,這真的是兩個相反的方向。但是婚姻治療師的訓練始於強化婚姻,而不是瓦解婚姻,往往不自覺地就把分離的兩個人當作仍是夫妻一樣處理,尤其是在處理孩子問題的時候。而父母自己,也會誤以為對方仍是自己配偶一樣看待。

下面是一個好例子:這對父母已經分開多年,兒子跟母親住,兩人經常發生衝突,母親向父親求助。父親來了,認定是母親教子無方,不斷指出她的過錯:不懂管教,過分保護,難怪孩子不聽講!結果是父母吵個不停。如果只從教子而言,父親說的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問題是,他忘了對方已經不是自己的妻子,再也無權任從數落。母親明知他的反應如是,又何苦每次都要找他?這種格格不入的互動形式,相信在離婚前就存在,也許這就是離婚的一個理由。有趣的是,很多父母分手多年仍然繼續如此糾纏。因此,我也常問他們:「是否很享受這種對峙?」

有一對父母離婚十多年,卻仍然同居一屋,每天為了柴米油鹽吵個不停,他們的女兒說:「誰放多了一點鹽,或買錯了油,都可以大戰一場!」如果不是享受互相過不去,又怎能如此長年累月?

這種情況在共同撫養的例子尤其顯著,千萬轇轕,都發洩在處理孩子的問題上。父母之間明槍暗箭、冷眼相待,一個好像不經意的表情,也會引起對方的強烈反應;孩子夾在中間不是噤若寒蟬,就是加入戰場,為其中一人作打手。這種家庭聚會,杯弓蛇影,對大人和孩子都是一種折磨,連很有經驗的治療師,有時都要舉手投降。

Image description 雖然做不成夫妻,但為了孩子,還是可以努力地做對好父母。(路透圖片)

糾纏不清

離婚就是各走各路,互不相欠,但是很多離婚家庭,都好像弄不清這個道理。為了給孩子維持家的感覺,父母有時費盡苦心。我見過不少父親,在極不受前妻歡迎的情況下,還是努力爭取每周「回家」吃一頓飯,甚至住一個周末;而很多母親,雖然都贊成孩子應該繼續與父親聯繫。只是在相聚時刻,他們所發散的訊息,往往充滿微妙甚至並不微妙的攻擊性,讓每個人都提心吊膽,人人自危。

有一個父親雖然離家多年,每周都回去幾次與女兒見面,為了方便探訪,搬也不敢搬遠。他始終不明白,為什麼女兒一直對她冷漠,只怪前妻多年來仍無法放下。他不知道,當父母存有無法解決的矛盾時,孩子又怎有可能欣賞這種家庭聚會?

父母往往會說:這完全是為了孩子!但是聰明的孩子聽了,都會甩手搖頭、打斷說:「千萬別說為了我,你們自己想怎樣就怎樣!」而忠心的孩子,就會選擇一直為父母調解,或偏幫一方,把自己變成磨心。孩子不過是一個藉口,況且,沒有一個孩子願意看到父母如此狀態。

如果真的為了孩子,就更應該放下千愁萬恨,讓孩子真的有機會體驗到父母雖然不做夫妻,還是可以成功做父母。可惜的是,很多夫婦,在婚姻狀況下,把對方當作透明,完全擦不出火花,同床異夢,各自修行。但是離婚後,反而對彼此特別敏感,對方的一言一行,都逃不過自己的觀察;恨,往往比愛更有威力把人拴在一起。不少離異父母,就是這樣被憤怒綑綁多年,無法自拔;而他們的孩子,長期生活在父母的敵意中,也是欲罷不能。

學會尊重

離婚家庭並非一個家庭,而是兩個家庭!孩子愈早明白,愈快容易適應,即是說:有個爸爸的家,有個媽媽的家,這兩個家的規矩也許十分不一樣,因為爸媽是很不一樣的兩個人,但是他們會求同存異,尊重對方的不同,而不是費盡心思繼續去改變或攻擊對方的所作所為。

因為不再是一家人,就更應該對彼此客氣,不能輕易過界,侵佔對方的空間。哭笑怒罵,對老夫老妻也不合情理,何況是前夫前妻。

有個16歲的少女說:「一直以來,我扮演的角色,就是父母的拳擊手套,緩衝了他們對彼此的傷害力!」如此一來,每一拳都打在孩子身上。

有個8歲的小孩視父親為「天敵」,在父親探訪期中盡情奚落。她堅持說:「我不喜歡他就是不喜歡!」

我卻說:「你可以不喜歡他,但是必須尊重他!」

只是要孩子尊重父母,父母自己也必須學會尊重對方,否則把全部專注放在孩子身上,也同時把全部恨意灌輸給孩子!

撰文:李維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