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chino SS16
幸好我不是議員,不用鑽研條例來拉布,只想探討下條例中大家最關心的二次創作問題。先要分清楚,何謂二次創作?何謂侵權抄襲?正在二讀的《版權修訂條例》,一如以往,模糊不清,那些豁免不豁免,灰色地帶海闊天空,隨時犯法。反而在這方面歷史悠久的美國,定義較為開明、清晰。根據美國法院原則,創作人有權使用他人作品,但必須加入創作元素,變成另一個創作,便不構成侵權。相反,明顯搬字過紙的抄襲行為,自然違法,清晰到不得了。
所謂二次創作,在藝術創作範疇,本屬家常便飯,更是不可分割的靈感泉源,時裝設計師至愛。早在六十年代,時裝大師聖羅蘭的Mondrian系列,當中六條彩色格仔裙,便是源自荷蘭畫家Piet Mondrian作品,成功將藝術經典變成時裝經典,百分百win-win。聖羅蘭之後,藝術與時裝愈走愈近,數之不盡的時裝設計師,紛紛向藝術品借鏡。去年一齣《Dior and I》,便記錄了Dior前主帥Raf Simons,如何與藝術家Sterling Ruby合作,將心儀藝術品進行二次創作。
除了以欣賞及致敬角度出發,亦有少量比較佻皮的設計師,喜歡惡搞設計為樂,當今最膽大包天,非Moschino創作總監Jeremy Scott莫屬。關於他的惡搞事件薄,厚過黃頁,由個人品牌到Moschino,惡搞已成他的Q嘜,為天橋帶來不少笑聲、掌聲及噓聲。事源在三年前的個人品牌系列,他在未得到神級滑板畫家Jimbo Phillips同意之前,將畫作移植到衣服之上,當然引起軒然大波,最後要道歉及賠償,並承諾不會生產有關衣服。
經一事,長一智,當他入主Moschino之後,他再玩麥當勞姐姐、海綿寶寶及Barbie等等,全部取得正式授權設計及生產。不過,頑童就是頑皮,就算學乖,偶爾仍有很踩界的設計,譬如春夏系列,一批螢光色系的裙裝,明顯來自香奈兒,後來一件GG圖案衞衣,由兩個背對背的G字鉗,砌出疑似Chanel logo,更加明目張膽。由出道至今,一直有人批評他目中無人,經常有侵犯版權之嫌,但粉絲愛他,就是愛他不按常規,愛他離經叛道,懂得把玩流行文化。
舉了一大堆例子,只想說明,二次創作,都是創作,並非洪水猛獸。況且,市場自然有調節能力處理相關事件,不用當局過分操心。既然明知條例有不足之處,需要修訂,那便應該大家光明正大講清講楚,傾到各方願意收貨,才正式立法,而非只落力氹市民立住先,提議完全本末倒置的先立法,後修改。大家之所以擔心,除了條例滿佈陷阱,歸根究柢,是對執法者失去信心,單是一條萬能key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已夠萬劫不復,怎能不擔心?
文:Ben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