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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訪】英國居港攝影師 記錄55名婦女纏足人生

2018-04-04

居港11年的英國攝影師Jo Farrell,爸爸是Sir Terry Farrell,英國著名的建築師,母親則是開餐廳的女強人。13年前,她開始深入山東及雲南等地村落,以鏡頭記錄中國纏腳婦人的現狀。她總共記錄了55名女性,雖然大部分都是跟隨習俗被迫纏足,但也有一些是自願的。

Image description Jo Farrell在過去13年走遍中國山區,尋訪纏足婦女的故事。(吳楚勤攝)

「在這個旅程之前,我有一種想法,就是纏足是痛苦及醜陋的。但直至我把這對三寸金蓮放在手上,我感到它們很軟,像一件藝術品。然後,我就想到她們究竟忍受了多少痛楚,才能令自己在所屬的社會裏呈現美態。」

她指,這類對女性的規範在每個社會都有,包括200年前西方的緊束衣(corset),到今天我們則有高跟鞋,為了長時間穿高跟鞋,有些女性還自願接手「灰姑娘手術」(Cinderella surgery)。

Jo的攝影展「紮腳」現正在上環的醫學博物館展出,展期至4月1日。

在其中一個展櫃,她放了一對纏足鞋及一對高跟鞋做對比。

Image description 在一個展覽櫃內,放了纏足鞋及高跟鞋做比較。(吳楚勤攝)

「那是我的高跟鞋!哈哈!」她笑道。

為何把兩者做對比?

「其實我仍然很喜歡高跟鞋,但它們令我感到女性化的同時,卻也實在令人腳痛得很。在現代,有些女士為了穿高跟鞋,不惜做各種手術,令自己可以穿更長時間,如削細腳骨以穿更尖頭的鞋,或在腳底前方注入肉毒桿菌(Botox),令穿高跟鞋時更舒適。」這一類型的手術被外媒稱為「灰姑娘手術」(Cinderella surgery)。

「我知道現在還有『陰道整容術』(Vaginoplasty)……我們就像停留在纏足年代,仍然在做同一樣的事情。」她認為,每個社會都有不同的審美習俗。「中國有纏足,西方也有緊束衣。」

歐洲在十八及十九世紀流行緊束衣,女孩在年幼時期已要穿緊束衣。法國皇后嘉芙蓮.德.麥地奇(Catherine de Medici)的13吋腰,更成為當年婦女的仿效對象。

「緊束衣導致女士的內臟移位或碎裂,直至大家都發現女孩穿上緊束衣後呼吸困難、不能工作、面色蒼白才叫停這習俗。」她道。除了纏足,她亦有到泰國北部克耶(Kayan)拍攝套上20個以上金屬圈的長頸族女人,以及緬甸欽族(Chin)臉部刺青的女性。「女人忍受痛楚的目的,都是取悅異性。」

這天她穿的是在山東買回來的平底功夫鞋,價錢為40元人民幣。「這對布鞋真是十分舒服!我每一次去到就會買3至4對!」

Image description 住在山東的張雲英,是居港英國攝影師Jo Farrell的首個被訪對象,圖為張婆婆的一雙腳。(受訪者圖片)

偶然找到個案

為何她對「纏足」這個題材感興趣?

「我那時想做一些關於亞洲的故事,於是我想到纏足,周圍問人,都無人介紹到個案給我。某次,我在的士內跟朋友談到這個問題,司機聽到了,就說『我的祖母正是纏足的』。」

這人名為張雲英,Jo第一次見張婆婆是2006年,地點在山東。去到張婆婆的村落,她又找到另外3名纏足老婦,「她們原本對被拍攝不感興趣的,後來我拿出我的攝影集送給她們,她們就覺得可以參與了。」

其餘的婦女,多是通過別人介紹而聯繫上,「我試過3次在路上見到纏足婦女,立刻叫司機停車,然後她們又成了我的個案。」纏足婦除了腳形小,穿的鞋與別不同,且走路時,每一步都靠腳踭先觸地,這種特別步法,她一眼就認到。

中國古時婦女美德是「三步不出閨門」,纏足其中一個功能正是令女人不能離家太遠,「噢,又未至於3步這麼少,但她們通常不會站得太久,見到椅子就會坐下來。她們大部分都不曾去過大城市,有些人最多去過北京等地。在4月,CNN會贊助我帶兩位婆婆一起到長城參觀——她們從沒去過。」

Jo記錄的55個婦女全為80歲或以上,直到今天已有三分一人去世。「目前,年紀最小的81歲,年紀最大的107歲。」雖然早於1911年纏足已被政府禁止,但這些農村婦女仍保留此陋習。

Image description 展覽廳展出纏足婦女足部的X光圖片。(吳楚勤攝)

主要纏足原因

Jo指,對於當年的女孩來說,纏足是「嫁給富裕人家」的保證,「你可以嫁予擁有更多土地或綿羊的地主」。

她們最後真是「嫁給富裕人家」?

「大部分是。」她點頭道。

她們對纏足有何感想?

「她們說是為了家庭,不考慮個人感受。」她道:「隨着年歲漸長,體重增加,腳趾在繃帶內被慢慢壓碎。因此,第一年是最痛苦的。」

Image description 七歲纏足、二十一歲結婚的蘇熙榮婆婆,小時候試過偷偷脫去紮腳布,卻被祖母責罰及?腳。(受訪者圖片)

有個婆婆名為蘇熙榮,她在7歲纏足,21歲結婚。

「她試過卸下纏足布,但被祖母責罵,甚至用刀?她的腳!」

「另一個女人本來沒有纏足,但一次在她的祖父生日會,被姨媽取笑,於是她一回到家就被媽媽捉住包腳,那一年她11歲。」

她們大部分在7歲開始纏足,也有人15歲才開始。

「有個15歲才紮腳的女人,是因為她的媽媽不願意女兒這樣子。因此她自己動起手來為自己纏足。她的朋友都這麼做,她深信這樣的腳,才可保證到美好的將來。」而她果然嫁得好,不是指丈夫的財勢方面,而是這名丈夫對太太甚好。

「我叫他們做快樂夫婦,每次我前去探望,都是這名丈夫煮飯給我吃,婆婆說:『煮飯是丈夫的工作。』你可以見到,她的雙腳還是很大的。」她說,有幾個女人都是這樣,家人不願看她們纏足,她們就把心一橫自己動手。

訪問丈夫看法

Jo認為劉峰巒的故事最悲慘。她在1920年出生,在5歲被拐帶,被賣給陌生人做老婆。「她從不知道自己的生辰,也不知道來自何方。她有10個孩子,9個因饑荒而在3歲前去世。她只留有一個兒子及一個孫兒,但孫兒在19歲時因血癌去世。」劉峰巒嫁的是一個窮光蛋。

她也有訪問丈夫們。

「他們說,那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太太纏足令我倍感欣慰。」

會否覺得太太更性感?

「他們通常的回應只是笑而不語。」

她們當中一些人,到今天仍然天天用布紮腳。

「我看過一本書,書內指出當年的妓女也有纏足,部分嫖客會因而得到更大的性愛快感——可見纏足對某些男性還是有吸引力的。其中有記載,某一個男人還會咬妓女的足部,令她們更加痛楚,都幾恐怖!」

拍攝前,是否需要付費給這些婆婆?

「不,有人問過,但我拒絕了。我覺得這是新聞道德的一部分。但我每次去,都會送禮物給他們,例如朱古力及茶葉。」她想一想道。「其實要說服她們並不困難,她們年事已大,從沒對別人說過自己的故事,她們也想留下記錄。最困難反而是說服她們的子女,他們認為這是咸豐年代的事,不能反映新中國的模樣。」不過,這13年來,為了這個計劃,她先後去過內地20次,花的金錢是「多過我戶口的錢」,她打趣道。

這些婦女除了雙腳變形,不能走得太久外,還有沒有其他病症?

「沒有,她們只因為年長可能有青光眼等。」

Jo第一次聽到「纏足」(bound feet)這個詞彙,是在她14歲的時候。

「有人見到我的腳這麼大,打趣建議我去纏足!」她人長得頗高,腳掌大其實都很正常。

如果她生在當年的中國社會,她會否也纏足?

「我應該會。在家庭及朋輩壓力下,這是無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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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譚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