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猜錯,跟很多朋友一樣,最初是為了減肥,滿以為跑步是最低成本高效率的運動,後來才知道是錯的 (貪靚的女跑者表示每月在跑衫跑褲跑鞋及其他裝置的花費也不少)。
還記得剛畢業時,95磅的我自以為天生麗質食極都唔肥,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運動﹖No Way~! 早餐之後是pre-午餐、午餐之後下午餐,下午茶同晚餐中間又有零食,晚餐之後點少得宵夜。歲月不饒人,95磅的小妮子五年間變了130磅的大梨子。睇磅數,你未必覺得好重,但當時的我是全脂構造,就連追巴士我都會Say No。
有朋友開始戲言叫我「肥妹」,而我亦發覺牛仔褲扣不了、普通T裇也會突腩,本來已經很小的眼變得更小 (因為面大了)。加上,好想有腰地穿上比堅尼。於是,突然想到了跑步。
還記得第一次,在屋苑樓下的公園跑 (約350米),當時還未有跑步手錶、也沒有安裝跑步Apps,不到十分鐘已經想死,好想立即衝回家,也真的衝了回家。過了幾天,又再試,再過幾天,又試試,原來是可以愈跑愈長的。如是者過了幾星期,我開始可以連續跑3至5公里,又發現自己磅數開始有所調整。
講真,剛開始跑步被迫感覺好強,只是一心想減肥和着靚衫。但原來不經不覺,已經愛上了這項運動。跑步對我來說,已經不單純是保持身段的工具,而是我喜歡自己跟自己相處的跑步時刻,喜歡流汗的感覺,也喜歡跑完步那種釋放自己的舒適感。而參加跑步比賽,更讓我挑戰自己,克服一個又一個的難關,讓我可以慢慢成長。
有誰會想到,最初連運動場400米運動場也跑不到的我,原來有能力可以跑一個全馬﹖我不否認,「減肥」這個誘因幫了我一把,但只能讓我堅持最初的幾個月,但只有真正愛上跑步,才能令我與它維持幾年、幾十年甚至終生的親密關係。
煲劇定跑步,從來都無分對與錯,是個人的選擇,就等同我鍾意袁偉豪,你鍾意吳彥祖一樣。瘦與肥,也沒有好與壞,只有健康與不健康。你說,跑步可以令身體健康。我說,我希望身體健康讓我可以繼續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