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真嚇得我毛骨全都聳起來!
我知道室友為兩頭貓去了爪,除了為貓兒難過外,更憑直覺猜想這女子很自私。我猜對了﹕不久我發現她是煙民,卻刻意事先隱瞞,使我不能明智地選擇是否搬進去同住。不消一個月,我因為抵不住煙味所以搬走了。
如果忍受不了貓兒無意抓傷自己,又不肯花時間去訓練牠們,以減少牠們抓破傢俱之可能性,便索性不養好了。要享受養貓的好處,同時又用兇殘方法企圖除去其壞處,真是要不得。
有貓友講過,起初以為去爪是小手術,不知道過程其實就像將人類指頭最前那截一砌去似的,手術後貓兒變成永久殘廢,又可能會因失去了基本自衛能力變得比去爪前暴燥,而當時那位獸醫也無詳盡解釋。當貓友替貓兒拆開紗布時,看見白布染滿鮮血,驚得要哭出來了。自此他縱使如何寵愛溺愛貓兒,也覺得彌補不了當初犯的大錯!
可惜不是所有貓主都如此有良心。我就聽過有貓主大條道理話﹕我肯收養貓兒,已經是大發慈悲喇! 我斬牠手指,但不用牠訓街捱餓,牠自己識諗,都寧願唔要手指卦!
我知道貓跟人不可能得到同樣對待,但因想象力豐富,每聽到以上理論,都不禁心寒啊!你要是大發慈悲,拜託你不好養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