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1月1日,胡適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次年,他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提出「八不主義」。當時,他的主張可能驚天動地。如今看來,這些主張,一半卑之無甚高論,如「不做言之無物的文字」、「不做無病呻吟的文字」、「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和「不避俗話俗字」等。
另一半可能是錯誤的,「不用典」,等於割斷中國的經典。「不摹仿古人」,那讀古書所為何來?從事任何藝術,大抵都從摹仿開始。學書法而不臨帖,怎能寫出一手好字?「不重對偶」,即是浪費中文的精華。唯一到今天和日後仍然適用的,恐怕只有「不用套語爛調」而已!
不尊重語文
英國著名作家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乃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爵士之子,在《反套語爛調之戰》(The War Against Cliché)一文中大肆抨擊套語爛調。他說:「寫作就是跟套語爛調作戰:不只筆下的套語爛調,兼且是心智和心靈的套語爛調。」約瑟夫康立德(Joseph Conrad)曾說過,任何有意高攀藝術的作品,必須每句都合乎藝術的要求。艾米斯曾發表類似的豪言:「任何人都寫得出的句子,我不想寫。」壯哉斯言!惜此雖非套語爛調,但也不是任何作家都寫不出來呀!
反之,作家喬哀思(James Joyce)在《尤力西斯》(Ulysses)書中寫的: The summer evening had begun to fold the world in its mysterious embrace,也許符合艾米斯的要求。可是,正如艾米斯批評喬哀思時說的:「此作家有能力帶你(指讀者)去任何地方(沒有什麼他做不到),但他總是帶你去你不想去的地方。」對喬哀思的批評,占飛找不到比艾米斯更一針見血的了。
艾米斯深惡痛絕套語爛調,皆因寫套語爛調即是不誠實,而作家首要之務就是誠實。矯揉造作,是作家的大忌,尤其是小說家。使用套語爛調,就是不尊重語文。艾米斯借用天主教一個名詞——「重罪」(Cardinal Sin)——去形容不尊重語文的罪過。七宗死罪——包括傲慢、貪婪、暴食、色慾等等——都屬於「重罪」,是致死之罪(Peccata Mortalia)。在艾米斯眼中, 說謊者、假道學、煽惑家,以及犬儒主義者、懶人等等,都不尊重語文。今時今日,不單多的是這類人,還要加上刻意蠱惑人心的「語言偽術家」。
是以艾米斯認為:套語爛調不只是醜陋的文字,兼且是惡,因套語爛調盲塞心知,污染心靈。艾米斯更誇張的說:套語爛調之路,指向偏見、不寬容、無知及洗腦。這未免說得太過分了。「地老天荒、海枯石爛,我情不變」,無疑是套語爛調,卻不致令人充滿「偏見、不寬容、無知」吧,何況最理智的女性,都會喜歡給這類甜言蜜語「洗腦」的啊!
康立德和艾米斯未免將標準定得太高。除了喬哀思外,哪個作家敢誇稱沒寫過套語爛調呢?就算是喬哀思,間中也會寫出套語爛調,不過,他是有原因才寫的。只要作家謹記英國浪漫詩人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的教導:「每個偉大並具原創意的作家,都要創出令人享受的風格。」已經足夠了吧!
安慰人管用
英國專欄作家丹尼爾傅利沙(Daniel Fraser)尋且認為:套語爛調並非一無是處。在安慰重病、極度悲傷和失去至親的朋友時,有其用處。在前數碼時代,遇上悲慘事,朋友、相識都會送上安慰卡。卡上寫的幾乎全是套語爛調,對失去至親的人,說句「節哀順變」、「一路好走」之類;對重病重傷者,則是「盡快康復」、「萬分同情」之類。
人在極度悲痛哀傷時,語言變得無力。正如白居易在《琵琶行》寫的「別有幽愁暗恨生,此時無聲勝有聲」。又或者柳永寫的「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咽」,乃至蘇東坡的「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任何安慰語言,都難減半分傷痛。若無法「執手相看」、「相顧無言」,那就算是套語爛調,也好過默然不語吧!難怪2017年,美國的賀卡和安慰卡銷量達65億張!是美國人大多不善於安慰和恭賀別人,有而致之?
無論如何,傅利沙指出,寫套語爛調不一定表示作家懶惰、欠創意或缺才華,而是語言的表達能力有限,一如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愛爾蘭劇作家撒姆爾貝克特(Samuel Beckett)說的:「每個字都是塗在靜默和虛空之上的非必要污漬。」
撰文:占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