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at: lj.hkej.com
Skip This Ads

博客顧小培:埋下禍根

顧小培 | 2017-10-27

Image description

我們人類自稱「萬物之靈」,主要的原因,自是在於人的腦比較任何生物的腦都更先進。腦屬神經系統。至於神經系統的其他部分,人體的生理構造卻不一定更強。例如以運動的速度而言,那須依仗神經與肌肉的協調,人就遠遠比不上很多動物,甚至昆蟲。然則無論人也好,別的生物也好,體內神經細胞的待遇,每每都是別樹一幟的,優於一般細胞。廣州話所謂「有好嘢,佢食先」,正是神經細胞的寫照。

身體中的每一個部位,都需有養分的補充,但只是神經細胞,才可以真正輕易地吸收葡萄糖。同類性質的工作由肌肉細胞做起來,吃力得多。其實,一般細胞吸取養分並不難,可說是「唾手可得」;但神經細胞吸取養分更容易,乃是「手到拿來」。「唾手」是往手上吐唾沫,只此一下,就可以取得。但若「手到」即可以拿來,當然更便捷。

細胞與外界的交接,有賴「接受體」的操作。神經細胞的「葡萄糖接受體」位於細胞表面,於是,一俟葡萄糖經血液運到自己面前,即可「伸手」。一般肌肉細胞的葡萄糖接受體則是藏在細胞裏面,需用到時,須先由「胰島素」激活一連串的蛋白質,把細胞內的接受體送到細胞表面,才有能力吸收葡萄糖。正正是因為多了這一個「唾手」的額外工序,令事倍功半。不但如此,更因為「做多錯多」,工序增多,容易犯錯的機會也多了,因而形成缺失。以「吸收葡萄糖」來說,「缺失」令細胞的養分供應不足。那還罷了:不足只是遺憾的現象,身體有適應的方法,不至於「大件事」。但「未能妥善送達終點的糖分」留在血液中,卻會做成損害破壞,那才動輒得咎。

血液中若滯留太多葡萄糖,可以漏往尿液中,形成所謂糖尿病。在血液內,葡萄糖會與血中的蛋白質化合,做出一些我們稱之為「晚期糖基化終端物」的東西。這些東西去到眼,可以傷害晶體,導致白內障;也可以傷害視網膜,導致失明。在血管本身,它可以做成血管的朽壞,若(例如在下肢)有傷口,可影響復原,久而久之,導致肌肉腐敗,最終須棄車保帥,為了維持生命,不得不截肢。這東西碰上神經細胞,其傷害更可以導致腦退化症(前稱「老人癡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