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電影是吃小說和漫畫的奶長大的。現時流行的超級英雄電影,多是從漫畫改編和衍生的。改編小說歷史更悠久。二戰之後,史提芬京(Stephen King)肯定是作品被搬上銀幕最多的流行小說作家。難得的是,他的作品有些得到大師的青睞,晉身經典之列。
至今,史提芬京出版了70多本小說,其中30部曾榮登暢銷書榜首。《小丑回魂》(It)是長逾1100頁的「巨」著,依然暢銷,真不簡單。利申:占飛沒有耐性去讀這樣長篇的小說!史提芬京的小說,故事不算太複雜,人物亦不多,卻寫得很長,已改編為電影的長篇科幻小說《黑魔塔》是七部曲。Dreamcatcher(內地譯名《捕夢網》)900多頁,少點耐性也看不完。史提芬京曾說,小說最重要的是故事,故事不曲折離奇,便無法吸引讀者追看,作品必定失敗。占飛不同意,他的作品故事構思甚佳,但絕不足以令讀者手不釋卷,「捱」足近千頁。反之,他的人物設定、氣氛刻劃、人心陰暗面的描寫,才是其獨到之處,亦是為什麼得到那麼多電影改編。
每個作家死兩次
史提芬京的作品被改編為電影及電視劇的,超過40種。單單香港曾上映的電影,也有30齣。其中,《綠里奇蹟》、《閃靈》、《月黑高飛》都是傑作,《危情十日》、《霧地異煞》、《伴我同行》、《驚鳥》、《瘦到死》、《凶靈》(1977年白賴恩迪龐瑪版)入於優秀。其餘則是B級驚嚇片,如《夜半仔敲門》、《猛鬼工廠》之類。金庸小說改編為電視劇的多,電影的少,而且沒有一部經典。亦舒勤力、多產,比史提芬京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亦舒小說改編成電影的10部不到,不成氣候,張小嫻之流亦然。
許多流行小說家一旦爆紅成巨富後便輟筆或惜墨如金,史提芬京卻不然。由1973年出版第一本小說《凶靈》(Carrie)開始,至今44年,他不停的寫,從沒有靈感閉塞(Writer's Block)。有朋友是史提芬京的粉絲,每書必看。他們告知,史提芬京的作品一直維持水平。從好的一面看,他沒有江郎才盡。從壞的一面看,他亦沒有進步、提升。
英國名作家Martin Amis有云:人人只死一趟,作家卻死兩次,第一次是江郎才盡,創作生命死亡。第二次是肉身死亡。1999年,史提芬京幾乎喪命。他每天都散步4英里。在一個6月天,他散步時遭汽車撞倒、炒起、墮地。頭受傷、4條肋骨斷裂、一邊肺爆了、脊椎骨扭曲、盆骨破裂、右腳一條骨斷了,插穿牛仔褲,幸好不死。5星期後,他回家,坐在輪椅上即開始寫作。2003年,他獲國家書籍基金的「美國文藝傑出貢獻」獎。他領獎時宣稱,他絕不是為錢而寫。他的作品可能沒有什麼文學價值,但他絕對是個「有誠意」(Honest)的作家,意思是,他是有所感而寫。
堅持非廉價驚嚇
他在車禍後寫的首部作品,名為《那株植物》(The Plant),一名作家因出版社拒絕出版他的著作,他送一株植物去出版社,但那是會吃人的植物。史提芬京在八十年代已寫成這篇小說的初稿,因故事太類似《恐怖的小店》(Little Shop of Horrors)而沒有交出版社。他修改了小說,將第一章放上網,任由讀者下載閱讀,喜歡的可付費一美元。結果,第一天便有4萬多下載,88%付費,史提芬京即得到35000多美元。2000年,他在網上連載Riding the Bullet,得到超過50萬個下載。
史提芬京一向被視為驚慄小說作家,但他堅持他寫的恐懼(Fear),不是廉價的驚嚇。驚嚇很容易,打開門見到個滿身是血的人、電視爬出長髮女鬼、房間有怪聲……這些是廉價的驚嚇。第一次看時,嚇到驚呼尖叫。第二次看便沒有反應了。恐懼不同,無論第幾次看,都會起疙瘩,心裏發毛。史提芬京舉過一例:他少年時看《活死人之夜》,一女子遭喪屍追咬,她躲進弟弟的車裏,鎖上車門,然後發現沒有車匙,沒法開動汽車。此時,喪屍已包圍了她的車,並拿起石頭,開始敲打車玻璃……這便是恐懼。
史提芬京比其他作家優勝的是,寫出人心底和潛意識的恐懼,尤其是孩童時期的恐懼──怕黑、怕獨處、怕幽禁、怕怪物、怕殺手、怕老鼠、怕打雷閃電……
撰文 : 占飛